優化政府投資基金佈局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緊扣國家發展戰略和民生需求,發揮好各類政府投資工具作用”。政府投資基金作爲政府支持科技創新的重要政策工具,在服務國家戰略、推動產業升級、促進創新創業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不久前發佈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對政府投資基金的管理作出更加詳細的要求,提出分級分類管理政府投資基金、加強統籌優化佈局、提升市場化運作水平等。
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末,政府投資基金總規模達3.35萬億元,累計設立1627只。當前政府投資基金格局是國家級基金引領,省級基金爲基石,市級基金爲主力,區縣級基金爲輔助。
政府投資基金經過多年的快速發展,對地方招商、市場培育和產業引導起到了支撐作用。不過,仍然存在一些限制性因素,阻礙着政府投資基金的高質量發展。例如,基金投資方向扎堆,政府間信息共享程度不足。雖然政府投資基金的直投方向以硬科技賽道爲主,但依然存在跟風現象。投資方向的趨同又造成各地內卷式招商,資金蜂擁進入熱點行業。又如,基金退出渠道單一,過度依賴被投企業回購。雖然在理論上,基金退出的方式多樣,包括IPO、份額轉讓、與企業的對賭回購等,但實際中對賭回購是基金退出的主要方式,而這往往意味着企業經營不及預期。退出困難導致基金管理人不敢投,很多基金甚至依然採用“明股實債”方式,基金管理人傾向於在投資時就約定好業績對賭和回購方式,一旦市場有變則啓動回購,這在一定程度上給融資企業帶來較大壓力。
針對此,應重點做好頂層設計、鼓勵跨區域合作、完善運營機制,更好適應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要求,高質量發展政府投資基金。
一方面,加強頂層設計,規劃好不同層級的政府投資基金的職責與分工。國家基金側重於戰略性新興產業、關鍵核心技術突破以及跨區域重大項目的投資引導,省級基金聚焦於本省特色優勢產業、產業鏈關鍵環節以及區域創新能力提升,市縣基金則更加註重支持本地小微企業和初創企業的孵化。要鼓勵跨區域合作,減少註冊地限制,適度弱化返投要求,允許基金在更大範圍內選擇投資項目,開展合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優化產業佈局。
另一方面,建立對基金管理人完備的激勵機制和盡職免責機制。科學組建投資決策委員會、諮詢委員會、基金考覈委員會,在分別負責審議基金投資事項、組建專家團提供諮詢和指導、對基金的投資業績進行考覈的同時,強化各委員會之間的業務協作,以集體和個體間的責任平衡促進集體智慧和個人主觀能動性的結合。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吳 文 李 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