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金牌女業務吸金逾億元 判刑10年沒收1.9億元
11年前在中華郵政瑞芳郵局辦理簡易人壽保險業務的張姓女業務員,詐騙保費再存入家人帳戶,挪用進行轉投資美金保險;基隆地方法院依違反銀行法將張女判刑10年,臺灣高等法院仍判10年,沒收或追徵未扣案的1億9538萬元。可上訴。
張女明知郵局推出的簡易人壽保險,僅有分期繳納保險費而無一次繳清全部保費的繳納方式,卻從2009年起用僞造、變造的保單,要求要保人將保費存入其指定帳戶之方式,詐騙要保人之保費,用以轉投資美金保險。
刑事部分,張女被判刑10年,中華郵政公司提起民事求償部分,一審判張女單獨賠償5000萬元、家人免賠,中華郵政提上訴,二審認爲證明張女的7名家人知情犯罪,仍判家人免賠。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