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金牌女業務吸金逾億元 判刑10年沒收1.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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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在中華郵政瑞芳郵局辦理簡易人壽保險業務的張姓女業務員詐騙保費再存入家人帳戶,挪用進行轉投資美金保險;基隆地方法院依違反銀行法張女判刑10年,臺灣高等法院仍判10年,沒收或追徵未扣案的1億9538萬元。可上訴。

張女明知郵局推出的簡易人壽保險,僅有分期繳納保險費而無一次繳清全部保費的繳納方式,卻從2009年起用僞造、變造保單,要求要保人將保費存入其指定帳戶之方式,詐騙要保人之保費,用以轉投資美金保險。

刑事部分,張女被判刑10年,中華郵政公司提起民事求償部分,一審判張女單獨賠償5000萬元、家人免賠,中華郵政提上訴,二審認爲證明張女的7名家知情犯罪,仍判家人免賠。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