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打架致文物損毀怎麼辦?律師:或需承擔刑責

近日,“三星堆博物館遊客掄凳子打架”引發輿論關注。據瞭解,打架雙方在接受警察問詢,暫無文物因此受到影響。

有網友好奇,要是類似的情況再發生,導致文物損壞,涉事雙方該承擔哪些責任?廣東威戈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明偉告訴中新網,打架鬥毆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爲,造成他人傷害的,還可能構成犯罪。如果雙方的打架行爲導致損毀博物館內屬於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被確定爲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爲,涉嫌過失損毀文物罪,根據《刑法》第324條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行爲造成博物館文物或設施損壞,不管是否構成犯罪,均需要承擔文物或設施所需的一切修復成本及博物館其他經濟損失。另外,行爲人還可能被博物館依法列入黑名單,被限制進入博物館。

博物館是保護和傳承人類文明的重要場所,請遵守秩序,文明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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