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壞房客怎麼辦?!律師:別一個人去催租

永和驚傳兇殺案疑因租客不滿房東催繳房租。(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記者陳韋帆臺北報導

新北市永和區驚傳房客刺殺房東事件!昨天(16日)下午一名郭姓男子遭遊姓民衆砍殺後,到竹林路91巷口超商求救,送醫後不治身亡。當地警方指出,本案疑似房東催繳房客欠租,遭房客行兇造成。包租公律師蔡志雄表示,「催繳房租應避免落單,才能保自身安全!」

根據附近住戶表示,郭男在永和竹林路91巷公寓地下室擁有10多間出租套房,但是由於房客時常更換,所以疑似有提供「日租服務」,導致出入人口複雜;另外,地下室租金便宜,在此承租的也多是經濟狀況困頓的人。

警方指出,行兇的遊男上月才因毒品案件遭捕,身上沒甚麼錢;此次案件疑似遊男欠租遭追討,憤而行兇全案將依殺人罪嫌進行偵辦。

包租公律師蔡志雄指出,有時房東會以頂加或分租套房獲取較高投報率,但是如果房客承租能力較差,相對積欠租金風險就會更高,而且租客結構複雜,也容易發生衝突;他建議房東,「套房比雅房好」、「物件要有管理員」(帶看或連繫可向管理員報備)、「不要落單」、「預留訊息」。

蔡志雄說:「我也曾催繳過房租,不過我會把物件催繳租金與行程,告知親友。而這樣的做法是爲了防範假如發生衝突導致不幸,至少會有線索,有嚇阻房客的效果。」

全國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張瀞勻也表示,房東在挑選房客要睜大眼睛,除了可以請房客提供工作證明,確認有穩定收入來源外,最重要的是雙方簽訂的租金契約可請法院指定的民間公證人「租約公證」,才能自保並避免糾紛

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錶示,生活中隱藏着各種危機租屋時也不例外;他建議,不管是房東或房客,在看屋前就應先用電話確認屋況以及租屋相關問題;在看屋時,雙方都要避免落單,簽約前也多聊聊,瞭解對方是否合適。

江龍名說,簽約時也要明訂合約,發現不足之處就要加註但書,入住後,雙方儘量保持良好互動;他強調,「人和」是最重要的關鍵,如果房東和房客都有暢通的溝通管道,對人身安全一定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