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民身體不適通報15小時人送醫社工還未到 社工:正準備過去

臺南永康一位龔姓遊民民衆發現身體不適,警方接獲報案電話通報臺南市社會派員查處,結果龔男被民衆發現受傷送醫救治後,社工尚未到場。(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永康一位龔姓遊民被民衆發現在路邊似乎身體不適,警方不斷接獲民衆報案電話,7月21日凌晨0時,警方依職權通報臺南市社會局,結果隔了15個小時,社會局竟還未派人處理,龔男最後因被民衆發現受傷坐倒,趕緊打119將其送醫救治。

龔男送醫後,警方於21日下午3時多再度聯繫社會局,社會局表示,21日凌晨0時接獲警方通報,即通知永康區社工前往查處,社會局經向該社工詢問,社工表示:「正準備要過去」。

據瞭解,66歲的龔男,與妻離婚多年,子女不願理他,他都在永康區復國二路某大樓周邊活動,龔男曾中風身體狀況逐年變差。數日前,大樓附近民衆發現,龔男坐倒或臥倒在路旁,許多民衆紛紛打電話報案,警方派員警到場瞭解,發現龔男只是不說話,精神生理狀況稍差,研判無立即危險。

7月20日深夜,因民衆持續不斷報案,加上龔男狀況似乎愈來愈差,警方於21日凌晨0時,依職權通報社會局派員查處,未料隔了15小時,直至21日下午3時30分,龔男疑似從樓梯上的平臺摔下,頭部受傷流血、身上多處挫傷而坐倒在地,民衆發現後撥打119,請消防局救護車將他送醫。

附近民衆認爲,報案這麼多次,過了10多小時,只有警方到場,社會局竟沒派人查處,這實在離譜,萬一發生人命問題責任是誰要負?警方則表示,民衆一直報案,警方也派員查處,並依職權聯繫社會局,該故的都有做。

警方指出,21日下午3時30分,龔男被送往高雄榮醫院臺南分院診治,警方去電社會局詢問,爲何一直不派人處理,社會局指出,21日凌晨0時接獲警方通報,就已通知永康區的社工查處了。社會局再進一步聯繫該社工查證,居然獲得「正準備要過去」的迴應。

臺南市社會局表示,值機手機未接、社工接獲通知未到場,皆屬嚴重過失,將進行調查,如相關違失情節屬實,一定依規定嚴懲絕不寬貸

有關媒體報導臺南一名街友受傷路倒經民衆協助送醫事件,社會局說明指出,社會局於7月20日23時47分接獲永康分局永信派出所人員來電,通報該名街友行動不便,請社會局即刻派員緊急安置。經社會局值機人員向警員瞭解該街友狀況,並依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ADL巴氏量表)指標向其進一步釐清其自我照顧能力,經評估該街友尚無危害生命安全之虞,另人身自由受法律保障,需經該街友同意或有生命安全已明顯遭受危害時,社會局方能予以安置。

社會局於7月21日派員前往瞭解,得知該街友因於樓梯睡覺,不慎跌落,民衆發現後撥打119送醫。社工立即與醫院聯繫,瞭解該名街友除了臉部有1-2公分撕裂傷外,並無其他外傷疾病,生活自理能力無虞,經急診留院觀察後,於7月22日上午8時許出院。社會局社工同日上午至該街友棲宿處訪視,觀察其身體狀況尚可,惟有大小便溺無法控制情形,雖該街友表明無被安置意願,社會局仍依規定啓動緊急安置程序,協調相關收容機構評估安置。

針對本案通報處理流程是否有違失,已由社會局政風室進行調查並深入檢討,以釐清相關責任,如有人員疏失經查證屬實,定依規定嚴懲不貸。(更新於16時18分補充社會局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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