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男說,兩人本來睡不同房,女同學半夜爬上他的牀。(圖/達志/示意圖)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範姓男大生遭國中女同學控性侵,但他說,是對方主動爬上牀。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認爲證據不足,今天(18日)對範做出不起訴處分。
女子指控,睡到一半被範男摸身體、性侵。範男(22歲)對檢察官說,當天女同學到他家找他聊天、借宿,兩人原本睡不同房,但對方半夜突爬上自己的牀,他知道對方有男友,有先問真的要繼續嗎,聽到對方回「嗯」,才發生性行爲。
由於雙方各說各話,檢察官要對女子測謊遭拒,且她對遭性侵的兩次說法也不一樣;因未找到範男性侵的相關證據,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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