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2個月被迫上牀9次 卻曾多次問:下次要約什麼時候

▲女控2個月被迫上牀9次,但卻曾問:下次約什麼時候。(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一名28歲的陳姓男子去年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了有男友女子阿花化名),並在越來越熟以後話題逐漸開放,連女方跟其男友的性愛過程都可以聊,但事後卻被指控錄音內容做爲威脅,2個月內與對方發生9次關係,不過臺北地檢署勘驗2人LINE的對話紀錄發現,他們在事後對話仍然相當親密,還約下次見面時間,應該是阿花的男友發現對話後纔會提告,認定陳男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阿花指控去年10月認識陳男後,曾聊過各種情色話題,包括自己與男友的性愛過程,但卻被陳男錄音,並以此威脅發生性關係,她因害怕對話公開後身敗名裂,只好委屈和陳男在去年10月底到同年12月間發生性關係9次,頻率約每週1次。

陳男被檢方傳喚出庭時矢口否認犯行,強調他從來沒有違背阿花意願,而且在第一次上牀後還去逛街吃飯,後來更一同逛夜市、看夜景、買衣服,對方也會傳訊表達吃醋、思慕之情。

檢察官調查時發現,除了2人在第一次性行爲前,阿花傳了「我現在覺得如果我不乖,明天就要上社會新聞了」,陳男回「想太多了」,她再傳:「你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等紀錄外,阿花完全提不出證據顯示有被威脅,而且發生第一次關係後,2人仍互動頻繁、對話曖昧,如果被威脅長達2個月,有的是機會求救,但她還是與陳男多次相約下次見面時間,再加上她自稱是男友發現2人對話,才於今年1月提告,認定陳男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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