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式消費亟需依法規範

“一次性辦理年卡更划算”“充值1年400元,充值2年600元”……支付更加便捷、性價比相對較高的預付式消費已悄然興起。中國消費者協會近日發佈《2023年預付式消費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報告》指出,如今預付式消費覆蓋衆多消費領域,但該消費模式引發的糾紛越來越多,亟需以法治手段加以規範。

預付式消費是指消費者預先向經營者支付一定金額的款項,經營者在未來一定時期內,按照合同約定分次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消費模式。通常分爲預付卡消費和無卡式預付消費兩種。其中無卡式預付消費可節約成本,但監管難度也更大。

中消協政研部主任皮小林表示,經營者的信用是決定預付式消費模式能否存續的重要基礎。由於預付款項具有付款在先、消費在後的特點,消費者權利的實現依賴於經營者的信用及經營情況,具有較高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

數據顯示,2023年預付式消費糾紛案件主要集中在體育健身與美容美髮領域,分別佔案件總數的50%和26.5%。其次是教育培訓和購物領域,均佔案件總數的7%。

《報告》分析,目前我國預付式消費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主要存在違規辦卡、經營者拒開消費憑證、服務承諾兌現差及變相漲價、辦卡容易退費難、經營者跑路等諸多方面的問題。例如,一些消費者在預付消費後,未達到商家承諾的減肥或美容效果,要求退款但遭拒絕;還有部分商家搬遷至較遠的經營場所,導致消費者消費非常不便,由此提出退費請求卻遭拒絕等。“預付式消費領域存在的損害消費者權益問題主要與相關立法不夠健全、行政監管不夠有效、司法保護存在不足、社會共治有待強化等因素具有密切關係。”皮小林表示。

針對上述問題,我國預付式消費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正在不斷探索。多地嘗試立法,如山西、深圳等地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對預付式經營者行爲、預收資金監管等作出了具體規定。探索源頭治理,加強行政保護。《報告》指出,多地加大預付式消費行爲的行政監管。去年6月,深圳多部門聯合印發《深圳市開展預付式經營領域數字人民幣試點推廣工作方案》,利用新技術建設預付式經營監管長效機制。此舉從技術層面有望降低預付資金被挪用及經營者捲款跑路的可能。此外,司法保護與社會保護正共同發力,維護消費者權益。近年來,人民法院加大對多領域預付式消費案件審理。其中,近九成案件消費者勝訴,有效維護了預付式消費領域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中國消費者協會和各地消協組織高度重視預付式消費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受理解決預付式消費羣體投訴,聯合有關部門打造資金監管平臺,開展提升信用水平專項行動。

未來如何更好化解預付式消費模式的信任危機?皮小林表示,一是完善預付式消費相關立法,細化各環節規定,強化經營者舉證責任。二是強化預付式消費行政監管,推動聯合整治,實施信用約束和懲戒。三是加大預付式消費司法救濟力度,減輕消費者舉證責任,建立消費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四是重視發揮消協組織作用,匯聚社會各方力量,促進預付式消費社會共治。“有關部門應加強預付式消費領域的消費者教育,傳播消費知識,強化消費風險提示,增強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更好幫助消費者在預付式消費領域權益受損時,合理選擇維權途徑或方式,理性維權。”皮小林說。 (經濟日報記者 佘 穎 李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