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公司誆辦韓團「BIGBANG、TWICE」演唱會 騙粉絲投資 1.1億

娛樂公司詐騙粉絲要辦韓星演唱會,非法吸金達1.1億。(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新北市一名丁姓男子莊姓友人合夥開設亞倫國際娛樂有限公司,該公司主打舉辦許多明星見面會,包含樸敘俊太妍、TWICE 、潔西卡、BIGBANG等人,皆未如期舉辦,甚至邀請粉絲投資金錢,喊出高額獲利、定期返利等口號,共違法吸金達1億1599萬元,法院依違反公司法,判丁男三年六個月,莊男則在通緝中。

莊男自105年4月起,與丁男合作成立亞倫國際娛樂有限公司,並推出「明星活動投資方案」和「黃金交易投資方案」,均標榜「不論活動或交易賺賠,保證高額獲利,保證定期返利及期滿還本」,甚至還公開舉辦投資說明會、商務見面會、行銷課程講座方式、向周邊親友推銷遊說,前後計吸收資金金額達1 億1,599 萬元。

丁男供稱,他確實有向投資人募集資金,但這是要舉辦演唱會,因爲這種業別很難向銀行貸款,所以才轉向民間募資,並不是銀行法地下投資公司利用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股東名義大量吸收社會資金的情形,認爲自己並無違反銀行法。

法院認爲,丁南爲籌措演唱會資金而設計投資方案,手段逾越正當籌資行爲界線,應予一定懲處,審酌其犯罪情節和犯後態度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