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女大生擦身過!壯漢東海商圈尾隨 當男友面捆綁性侵4小時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東海商圈一名30歲鄭姓男子去年8月在東海別墅學生出租套房附近,從自己龍井區新興路某出租套房下樓,與一名女大生擦身而過,竟臨時起意尾隨她上樓,併入侵膠帶捆綁女大生及屋內男友,鄭嫌強逼女大生脫衣口交、性侵得逞,還逼女合照、幫男友刮腿毛。臺中地院27日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鄭男12年徒刑;另依強制罪判他7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有網友覺得判太輕,引起議論。
判決書指出,鄭男去年8月2日下午4時許從租屋處下樓,遇到一名女大生正要上4樓,竟突然跟着對方,趁女大生開門時,持刀強行闖入,威脅女大生與正在屋內的男友「不許動」。
因鄭男身材高大,女大生和男友不敢反抗,女大生交出皮包但裡頭只有100元,鄭轉向男方要錢,男方說自己錢包在樓下機車裡,便拿身上攜帶的紙膠帶捆綁兩人,自行下樓找機車。鄭男突然燃起性侵犯意,在女大生男友面前,強脫她衣褲逼口交,扳開雙腳指侵後,脫褲性侵直到射精,女大生男友在旁想阻止,頻問鄭「要不要喝水?」但後鄭男怒瞪嗆「我說對男人也有性趣」嚇得不敢講話。
▲歹徒擦身女大生,突興起歹念。(示意圖/pixabay,下同) 鄭男性侵得逞後,以衛生紙擦拭女方並逼女大生去廁所洗,鄭拿手機拍下兩人身分證,恫嚇如果報警,將按資料網路搜人,後來突然又看徐男腳毛不順眼,要求女大生拿刮鬍刀幫男友刮掉腳毛。
鄭嫌晚間8點挾持女大生到樓下,準備拿男方皮夾500元及身分證拍照,最後竟拉着女大生自拍,照片中鄭嫌手拿500元要求女大生親吻臉頰,行徑囂張變態,女大生因對方人高馬大不敢反抗,此時,女大生男友掙脫紙膠帶,拿拖把綁住水果刀,刺向正在上樓的鄭男。
鄭男見狀持刀反擊並繼續挾持女大生,男友拿起樓梯間滅火器噴鄭男,兩人最後扭打一團。鄰居聽到聲響開門,聽到2人呼救趕緊報案,警方到場逮捕鄭嫌。鄭男辯稱因爲想跟女生說話,一時控制不了性衝動,才非禮對方,並否認拿走錢財。
鄭宣稱因自己沒念大學,想看看大學生生活,才進去房間看,又想說跟女大生交往拍照是值得炫耀。法官審酌鄭男惡性重大,但考量他只搶500元,最後依強盜強制性侵罪判12年徒刑,另依強制罪判刑7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許多網友直言,「李宗瑞表示」、「理由那麼多」、「如果鄭男繼續押女生上樓,男友繼續被綁着?」、「毀了一個女生的人生,罪還判得這麼輕」、「看標題以爲在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