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常態性超時工作 這2家血汗公司被重罰上百萬

新北市勞工局今(19)日公佈違法罔顧僱員權益的公司名單,其中以指南客運、新泰工業經常性使勞工超時工作違反勞基法,5年內累積被裁罰445萬與275萬元,統計此次公佈名單共有310家業者,開罰1941萬5000元。(新北市勞工局提供)

新北市勞工局今(19)日公佈違法罔顧僱員權益的公司名單,其中以指南客運、新泰工業經常性使勞工超時工作違反勞基法,5年內累積被裁罰445萬與275萬元,統計此次公佈名單共有310家業者,開罰1941萬5000元。

勞動檢查處分析指出,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爲嚴重,計有61家;其次爲未依法置備工資清冊或未提供勞工工資各項目計算明細,有38家;至於未依法置備出勤紀錄或未逐日記載勞工實際出、退勤時間,則有37家。另外違反職安法部分,仍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爲普遍,計有112家。

勞檢處說,其中指南汽車客運使勞工超時工作,且勞工更換班次未給予至少11小時休息時間,分別已是第7次及第4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達500餘人,被重罰85萬元;另新泰工業也因使勞工超時工作,且單月延長工時高達118小時,甚至連續3個月均有使勞工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已是第7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達300餘人,遭重罰65萬元。統計兩公司5年內分別被裁處445萬及275萬。

勞檢處指出,除了勞基法,還有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均已依法裁處,包含7間公司在受僱者請生理假或留職停薪時拒絕或不利處分,還有5間公司僱主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此外1間公司勞工因提出性工法申訴,遭到僱主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處分。

另外違反《就業服務法》部分,僱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以身心障礙、年齡予以歧視,各有1家。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則有4間未依法給付資遣費,另有一家未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新北市已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爲上市、上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以上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僱主查詢」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