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販毒「內神通外鬼」泄個資給藥頭 檢方偵結多罪起訴

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一名黃姓巡佐,涉嫌從去年11月至今年10月,多次違法收集個資並傳送藥頭,還涉嫌販毒,遭警方查獲。基隆地檢署25日偵查終結,將黃姓巡佐以涉嫌違反個資法、刑法泄密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二級毒品等多項罪名,向基隆地方法院提起公訴。(徐佑升攝)

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一名黃姓巡佐,涉嫌從去年11月至今年10月,多次利用警政署系統違法收集個資並傳送藥頭,還涉嫌販毒,遭警方查獲。基隆地檢署25日偵查終結,將黃姓巡佐以涉嫌違反個資法、刑法泄密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二級毒品等多項罪名,向基隆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基隆地檢署表示,針對黃姓巡佐涉毒案件,由該署檢察官何治蕙指揮基市警局督察科靖紀小組、刑事警察大隊及第二分局等共同偵辦,經檢警積極追查發現,黃員接續自2022年11月間起至2023年10月間止,多次利用不知情之同事,登入內政部警政署之內部查詢系統,於查詢系統之電磁紀錄上不實填載「執行刑事相關業務」等虛假用途,非法查詢蒐集他人之年籍、犯罪前科等個人資料,再將此應予保密之個資非法傳送、泄漏與其所購毒之上手藥頭等人。

不僅如此,黃員還打算販賣毒品牟利,在今年7月13日時,向毒販購入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後,將該毒品交付女性友人販售,並約定販毒所得歸黃員所有,幸未及售出毒品即爲警查獲而未遂。

基檢指出,上述黃姓巡佐案件已於25日偵查終結,黃員爲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巡佐,負責該分局轄區內之犯罪偵查等業務,具有犯罪偵查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依照黃員涉犯罪名,將其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刑法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之秘密、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及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等罪名提起公訴。

基檢強調,黃姓巡佐身爲警務人員竟爲違法亂紀之舉,嚴重破壞警譽,該署將秉持毋枉毋縱、有據必辦之立場,不掩飾、不護短,致力淨化執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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