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淪詐團車手 丟工作還判刑

彰化1名員警被詐騙後,竟加入詐團,並擔任取款車手,被判刑2年9月。(葉靜美攝)

彰化縣警局前交通警察隊凃姓員警,2022年誤信網路投資遭詐騙後,竟加入詐騙集團,除提供帳戶,竟還擔任取款車手,有9名受害者被詐損失148萬多元,凃姓員警從中獲利1萬7000元。案發後,凃姓員警被記2大過免職,和解金額遠超過犯罪所得。案經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詐欺等罪將凃判處有期徒刑2年9月。

彰化縣警局表示,55歲的凃姓前警員,因投資虛擬貨幣遭詐騙集團詐騙蒙受損失後,卻提供帳戶給詐團作爲人頭帳戶,縣警局發現主動介入調查,並報請檢察官偵辦,經移送彰化地檢署後,將凃記2大過,免職汰除。

判決指出,凃姓員警2022年7月加入號稱「蘇格蘭銀行經理」,及「DR.KHUNG CHAN CHEE」(綽號老總)、楊男(已死亡)所組成的詐騙集團,不僅提供帳戶還當起取款車手。

吳姓女子等9位被害人誤入騙局,在2022年7至9月間,先後匯款至凃姓員警的4個金融帳戶,金額從4000元至25萬元不等,被詐總金額148萬2000元,凃則是經轉帳、提領現金等方式,將贓款交付給楊男換成美金,匯款到國外,以製造金流斷點,隱匿詐騙所得去向,凃男從中獲得1萬7000元不法所得。

被害人發覺受騙後報警處理,警方循線追查,經調閱相關自動櫃員機監視器錄影畫面,意外發現車手竟是「自己人」。彰化地檢署偵查期間,身爲警察的凃男,否認詐欺犯行,辯稱他也不知道遭利用,是帳戶遭警示,才知也被騙。

彰化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爲凃男擔任警察,對現今詐欺猖獗的狀況非常清楚,明知詐騙集團危害民衆甚鉅,仍貪圖利慾、以身試法,不但提供帳戶供詐團使用,還擔任車手取款、轉交贓款等,考量他坦承犯行,並已與6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依9個詐欺取財罪,判他1年2月至1年7月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