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外遇搞不定 小三舉發又爆料驚動正宮怒告求償

員警外遇搞不定,小三舉發又爆料,正宮怒告求償,法官判賠5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中市已婚蕭姓員警戀上報案民衆陳女,兩人發生婚外情,因零用錢起爭執,陳女報案指控蕭趁機性交,催促他離婚以修成正果;又到網路爆料,貼出蕭照片、全名及警編,還稱他涉性侵及不正常男女關係,豈料,此舉驚動正宮,追問知情後怒與蕭男離婚,並控告陳女侵權求償。陳女辯稱,遭蕭大獻殷勤、矇騙單身,法官判賠5萬元,可上訴。

蕭姓員警在1998年結婚,2021年11月間認識到派出所報案的陳女,同年底兩人發展爲男女朋友,蕭常夜宿陳女家發生性關係,陳女要求每月8000元零用錢、蕭先降爲6000元,後不給錢,兩人發生爭執。

陳女恐嚇蕭男,要告他趁機性交妨害性自主,蕭男怒回:「妳要把我搞臭,要報案就去吧!」,結果,陳女到派出所報案控告,該案獲不起訴處分。

事後,蕭男遭調職,陳女陸續以通訊軟體LINE傳訊給蕭男:「我對你是真心喜歡」,兩人「發生關係」帶給他開心快樂,「一個月給我8000,你會死?」,「希望你先把婚姻結束掉」,「淨身出戶,人生纔有辦法重新開始」,「我無法當第三者,也不願」等語,並傳給他兩人半裸牀照。

陳女在2022年2月27日在網路爆料,貼出蕭男全名、警編,已婚、育有1女,並指稱他涉及性侵及不正常男女關係,蕭在同年5月離婚,蕭妻控告陳女侵害配偶權求償。

陳女抗辯,蕭男當初大獻殷勤,矇騙單身才成爲男女朋友,2022年2月間經蕭的同事告知已婚,她才知受騙、切斷兩人關係,並向警方單位舉發,蕭遭記大過調職。因蕭同年3月間表示,已離婚恢復單身,她聽信再恢復兩人關係;但蕭同年7月又以LINE承認還已婚,她即迴文:「當我瞎了眼,看錯人」,「從今以後請走各的路」。

法官認定,陳女得知蕭已婚後,仍在2022年3月19日與蕭男半裸牀拍照,逾越男女往來分際,侵害蕭妻配偶關係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判賠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