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大潤發持西瓜刀搶婦人 兩名竊嫌被重判8年

員林大潤發搶案,兩名搶匪被重判。(圖/ETtoday資料照,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員林大潤發賣場1月間發生隨機搶劫案,震驚社會,46歲洪男和48歲劉男頭戴安全帽、手持西瓜刀,兩人一前一後將52歲葉女挾持搶奪身上財物,葉女頸部有西瓜刀壓痕警方迅速逮捕兩搶匪,檢方依加重強盜罪起訴,彰化地院重判兩人各8年10月和8年11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事發當時,2名頭戴安全帽歹徒趁機進婦人車內,其中持西瓜刀的歹徒開後車門喊「搶劫,錢拿出來」,另一名從前門包抄,婦人見狀趕緊掏出身上的1萬2千元現金,此時兩名送貨員見義勇爲,先逮住其中1人,另1歹徒落荒而逃,婦人才趁歹徒不注意時趁機脫逃,但右手臂也因此被歹徒劃傷,趕緊送醫院救治,溪湖警方不到2小時就在其住家落網,嫌犯坦承是因缺錢買毒才心生歹念

劉嫌在2018年11月底,偷竊外勞電動車,經被害人報警查獲,1個月後,又在鹿港鎮一間閒置民宅,竊取屋主飼養在裡面的11只鸚鵡價值約6萬元,竟以1800元賤價出售。另洪嫌當年12月底,在鹿港鎮竊取價值約2萬元的29公斤電纜線,賤賣2千元,隔兩天欲故技重施不料卻因發出聲響遭保全發現遭制伏並報警處理。

2人在1月3日搶案發生當天上午,先在一家超商外共謀強盜,由劉男騎機車搭載洪男,先前往一家商店購買西瓜刀,接着到大潤發停車場尋找作案對象,兩人頭戴安全帽、持西瓜刀,見葉女單獨開車、洪男開啓葉女車輛左後方車門進入車內後座,持西瓜刀抵住葉女脖子,劉男則站在駕駛座旁大喊「搶劫!」阻擋葉女逃走,葉女不敢抵抗,將包包交給劉男,經路過的紀姓吳姓送貨員發現上前壓制劉男,洪男持西瓜刀欲追砍吳男,並趁機從停車場側門逃逸。

洪、劉兩人委託律師辯稱強盜罪部分應該屬於未遂,葉女卻出庭作證,強調當時被搶匪脅迫,脖子上架着一把西瓜刀,腦袋一片空白,只能依指示乖乖把肩包交給對方法官因此不採信兩人辯詞

▲彰化大潤發賣場持刀搶案,2嫌伺機下手。

彰化地院法官審酌,洪、劉兩人都有毒品竊盜前科素行不良,不思以正途取財,爲圖不勞而獲,漠視他人財產權益,竊取他人財物;洪男本應履行勞動役處分,卻向地檢署告假後,竟跟着劉男跑到大賣場停車場隨機作案,惡性重大,法官審理後,將洪男依攜帶凶器竊盜罪和強盜罪,重判8年10個月有期徒刑;有相關前科又再犯的劉男,依竊盜和強盜等罪,判處8年1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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