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夢!身障也能騎重機 1/2起「若手指殘缺但能走路」可報考駕照

▲明年1/2起部分身障者可騎乘重機。(圖/記者張慶輝攝)

記者李宜秦臺北報導

交通部今(31)日公告修正身心障礙者報考汽車機車駕駛執照處理要點》,放寬部分身障者可報考大型重機駕照,包括雙手手指殘缺、四肢欠缺任何一肢加裝輔具者可報考,預計修正法案將於明年1月2日上路

據統計,截至今年11月爲止,現行國內共有15萬6817輛大型重型機車,但未開放身障者報考駕照騎乘。交通部今公告修法,放寬體格體能、活動能力能適當操控、駕馭大型重型機車的肢體障礙者,可報考重機駕照,且不得加以改裝。

法案指出,雙手手指缺損且其中一手手指或手掌全缺者,得以一般車輛報考輕型或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及小型車駕駛執照。

無法自行走路的身障者仍不可報考駕照。(圖/伊甸提供)

若無指定情形,就可報考大型重型機車或大型車駕駛執照。包括雙手大拇指全缺、雙手食指及中指均欠缺二節以上、雙手無名指或小指中有一指全缺或功能全無且食指或中指亦有一指全缺或功能全無。

還有雙手大拇指及中指萎縮有顯著功能障礙,不能伸屈自如、雙手食指及中指萎縮有顯著功能障礙,不能伸屈自如、雙手中有一手腕關節以下萎縮有顯著功能障礙,不能伸屈自如、雙手手指或手掌缺損,任何一手握力不足十五公斤等狀況

該修正法案將於明年1月2日上路。公路總局表示,主要是放寬可不借助輔具行走、能蹲立自如等身障者報考,且騎乘車輛也不得改裝,需操作自如。如果無法自行走路,仍不適用放寬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