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電收ETC合約明年到期 擬提升服務面向爭取續約

遠通電收2013年起負責國道全面計程電子收費,截至目前ETC使用率已超過9成。本報資料照片

遠通電收ETC合約將於明年12月21日到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副局長彭煥儒表示,已收到遠通電收續約投資計劃書,目前正在審查,順利的話預計今年中就會有好結果能對外報告。遠通電收則說,會就服務精進的工作項目、重置設備使用效益極大化等面向做通盤考量及決定。

遠通電收2013年起負責國道全面計程電子收費,截至目前ETC使用率已超過9成。彭煥儒指出,遠通電收ETC合約將於明年12月21日到期,目前已收到公司提交的投資計劃書,續約年限依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不得超過原契約(18年4個月),會續約多長年限也是目前討論重點之一。

彭煥儒也說,雖然遠通電收現在繳費、變更等服務的便利性已經不輸給國外,但國人的要求更高,在服務面向希望遠通電收展望未來提前思考有什麼更好的服務,重點在於符合社會最大公益,讓用路人更加方便,順利的話可望在年底續約。

至於投資計劃書是否新增偵測大型重機收費設備,他表示,因爲要偵測特定車種就要有特別設施,如果要開放重機進國道,就要這些單位投資,但目前國內對重機想法還沒共識,現在大型重機爭取的是行駛橫向國道,目前橫向國道本來就沒收費,所以沒這個問題,但新合約也會納入大型重機車牌辨識考量。

遠通電收表示,會在根據促參法不超過原契約18年4個月的規範之下,就服務精進的工作項目、重置設備使用效益極大化等面向,以及配合政府未來於智慧交通、新南向政策及國內經濟發展等要素,做通盤的考量及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