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興能源: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本站財經12月24日訊 昨日晚間,遠興能源公告,公司於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公司未按規定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及進展情況,涉及訴訟標的金額佔公司2019年經審計淨資產的17.32%,可能會對公司的經營情況和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
公司未按規定及時披露上述重大訴訟及進展情況,也未在2021年半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中披露,直至2022年4月12日才首次披露。
中國證監會內蒙古監管局擬對公司及公司相關人員實施行政處罰,包括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00萬元罰款;對宋爲兔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對孫朝暉、紀玉虎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0萬元罰款。公司股票不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生產經營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