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凱撒:公司及原實控人等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

ST凱撒公告,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已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公告,凱撒同盛存在以下違法事實:涉案期間,公司通過資金拆借、應收款項被關聯方代收、代關聯方支付費用、委託貸款、沒有真實商業背景的股權投資及預付款項、保理放款等形式,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發生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此外,公司未及時披露上述信息,且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證監會對凱撒同盛及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