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4000輛計程車未投保旅客責任險 中市:6/15起強制投保

交通部公告計程車客運業須投保旅客責任險,每名乘客保額150萬,臺中市交通局呼籲計程車客運業儘速投保。(臺中市府提供)

爲保障民衆乘車權益,交通部公告計程車客運業須投保旅客責任險,每名乘客保額150萬,若以臺中市現有計程車8248輛來說,初估約有近5成尚未依規定投保,臺中市府交通局指出,若到6月15日生效日仍未投保者,將依《公路法》裁罰3000至3萬元罰鍰,呼籲計程車客運業儘速投保。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過去法令沒有強制要求計程車客運業必須投保旅客責任險,導致部分駕駛因考量營業成本等,未爲旅客投保,萬一真的發生事故,有些乘客求助無門、有些則是駕駛人必須要擔負理賠的重大負擔,得不償失。

有感於此,立法院去年通過《公路法》第65條及81條條文修正,經1年宣導,交通部今年公告實施,並將於6月15日正式生效。葉昭甫說,根據交通部2021年10月的統計資料,當時約有49%計程車尚未投保旅客責任險,依照臺中市計程車8248輛計算,約有4000輛尚未投保。

交通局強調,目前臺中市府管轄的市區客運業、中央管轄的公路汽車客運業及遊覽客運業等,都已經規範必須強制投保旅客責任險,計程車部分若6月15日尚未投保每名乘客150萬元旅客責任險,將可處罰3000至3萬元罰鍰。

交通局指出,法令沒有寬限期,近日已透過各種管道宣導,呼籲包括駕駛人、車行或合作社、榮車等計程車客運業,應儘速投保旅客責任險,提高乘客與駕駛人的保障,也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