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上路!開放僑外生從事旅宿業房務 勞動部:初聘薪資須達3萬元

勞動部將開放僑外生留臺從事旅宿業房務、清潔、訂房、接待或餐廳外場。本報資料照片

爲解決旅宿業人力荒,勞動部預計放寬僑外生可留臺從事旅宿業房務、清潔、訂房、接待或餐廳外場,預計八月底上路。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先預告修正僱主聘僱辦法,明再預告修正藍領審查標準,勞動部官員說,初聘僑外生薪資門檻爲3萬元、續聘3.3萬元,另需搭配相關技術條件。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預告修正「僱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說,這次修正重點之一是新增我國大專校院副學士以上學位的僑外生,畢業後可受僱於觀光旅館、旅館及民宿從事房務、 清潔、訂房、接待或餐廳外場等旅宿服務工作;另一重點是將外國人工作許可有效期間從現行的半年延長至1年。

至於僑外生薪資、技術條件等其餘細節,則預計在明天預告修正的藍領審查標準揭示。蘇裕國說,僑外生初次受聘僱從事旅宿業房務清潔等工作的薪資門檻爲3萬元,續聘薪資須在達3.3萬元,聘僱期最長3年。

他進一步解釋,考量大部分留臺僑外生都是應屆畢業,經與觀光署、旅宿業者、僑外生相關單位研議,決定初任薪資3萬元比較恰當,3年後有工作經驗,再把薪資門檻提升至3.3萬元。他強調,聘僱僑外生前,業者仍需要先召募本國人,才能以僑外生補足剩餘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