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出具烏龍公文 頂新被迫舉證「幽靈文件」 律師團苦求法官調查新證據

臺中高分院的外觀。(中時資料庫/陳淑芬攝)

史上最大油品食安連環事件下月發生滿7年,當年首當其衝的頂新雖已在混油案、餿水油案被釐清無辜,法院並判決大統長基與強冠應賠頂新制油與味全近2億元,但引發滅頂的越南油案仍在纏訟。頂新律師在法庭上苦苦澄清,當年越南工商部出具烏龍函文,導致頂新合法進口可食用原料油,卻因輿情被羅織入罪,懇求法官調查新證據。

頂新律師團所稱的越南工商部函文,爲當年大統長基混油案、強冠餿水油案連兩爆後,衛福部向越南查詢油品進口商背景的回覆說明文件。當時越南工商部回函指,出口油品給頂新的越南大幸福公司,沒有食品安全條件合格證書,引發後續調查及起訴。

不過依越南法規,大幸福公司出口食品,越南官方本來就不會核發該證書,這份不存在的「幽靈文件」,多年來也成頂新無法自證無罪的關鍵。

去年頂新雖從越南司法部及農業廳等單位取得最新證據證明工商部函文有誤,但這項關鍵新證據二審判決後纔出現,最高法院依法無義務審理新證據,該項關鍵性的證據因此未在三審發揮作用。

臺中高分院更一審昨天及今天連兩天開庭,審判長當庭提示全案歷年卷證詢問被告及檢方意見,頂新律師強調全案已有多項證明頂新無罪的新證據出現,盼法官能針對越南工商部函文錯誤,油品可食用但檢方未舉證逕以推論認定不具人體食用標準,以及當時負責人魏應充未涉採購卻論重罪等爭議點進行調查,查明全案真相。

檢方當庭未表示意見,僅強調檢方提出的各項事證都有證據力。合議庭近期內將繼續開庭進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