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阻撓風電施工 12漁民遭訴

去年7月雲林縣口湖漁民包圍允能風力發電公司工程船要求停工,雲林地檢署偵終結以妨害自由罪嫌起訴3名漁民。(雲林地檢署提供/周麗蘭雲林傳真)

雲林地檢署偵辦去年在口湖鄉外海有漁民稱漁網遭離岸風電工程施工絞網毀損向達德能源公司詐取賠償金,以及漁船包圍允能風力發電公司的工程船等案件,檢方偵查終結,21名漁民有12人被起訴、8人緩起訴、1人不起訴。被起訴的李姓漁民表示「無奈」,他說開庭有出具與施工公司的協調紀錄、文書,這些有利於漁民的事證未被採納,將委任律師據理力爭,還他們清白。

雲林地檢署指出,雲林離岸風力發電廠專案由達德能源子公司允能公司所開發並逐步施工,被告李某等21人雖領有船員證,假藉雲林縣沿海離岸風電工程施工影響漁民生計爲由,謊報漁網遭工程施工絞網毀損,向達德公司詐取每人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的賠償金。

其中林姓漁民等3人於2020年7月27日駕駛3艘快艇,靠近允能公司工作船向工作人員恫稱「不開船回去,就要開船撞你們」,阻礙工作船航行及施工,妨害允能公司施工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