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室屢遭鄰居檢舉 施易男挨告阻礙通道不起訴
藝人施易男取得烘焙師資格開設甜品店後,就屢遭鄰居檢舉,還被控恐嚇,最後不起訴處分;施租用開店的樓梯前空間,日前又被鄰居提告竊占及僞造特種文書罪,臺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施承租房屋時,房東即應允可以使用樓梯前空間,店內的特種用電也確是臺電公司架設,將施等人不起訴處分。該名鄰居卻又指控,施將生財工具堆放在地下室阻礙通道,涉犯公共危險罪,臺北地檢署調查認爲施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
施易男是被黎姓鄰居控告竊占,因施使用了地下室甜品店樓梯前的一小塊空地,讓黎無法停放機車,同時,黎認爲施店內的冰箱聲音太吵,致使其精神上受到嚴重攻擊,也告了施易男重傷害。由於施的烘焙設備使用的不是普通用電,於是向臺電申請架設特殊電線,另外裝置了1個電錶,也被鄰居認爲是施自己裝設的,同時告施僞造特種文書罪。
誇張的是,鄰居不僅提告施易男,連施的沈姓經紀人,到施店內參加過一次活動的另名甜點烘焙師,也一併成了同案被告。
檢方調查,施承租開店房屋時,房東就充諾可以使用樓梯前空間,施並不構成竊占,至於樓梯前空間在住戶間的分配使用權利,屬於民事問題,所以施沒有竊占的犯罪故意,至於重傷害的部分,檢方查無提告鄰居受「音波攻擊」成傷的事證,特殊電線及電錶也經施提供單據,證明是臺電裝設,因此將施等3人全部不起訴處分。’當時鄰居不服提出再議,高檢署認爲再議無理由,今年2月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