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分手記仇6年…潑前女友汽油還想點火 渣男:補送生日禮物

▲分手6年後,李姓男子竟然買汽油潑在女友身上,還企圖點火。(圖/記者楊佩琪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27歲李姓男子5月13日跑到分手6年女友家中謊稱要補送生日禮物,開車載柯女到巷弄中,趁機對柯女潑灑汽油,拿出打火機企圖點火,但最後被柯女掙扎脫困。李男後來被警方逮捕,檢方聲押獲准後企圖輕生,所幸送醫洗胃救回性命,臺北地檢署26日依恐嚇、強制、傷害等罪嫌將他起訴。

根據警方調查,李男曾是酒店經紀,日前失業正在待業中,自6年前因個性不合和柯女分手,此後2人就幾乎沒有聯絡。沒想到13日晚間,李男突然以「我要補送妳生日禮物」爲由約柯女出門,柯女原本不願意,但禁不住百般哀求,只好答應赴約。

李男開車載着柯女往林森北路住處途中經過長安加油站時,趁柯女沒注意買了汽油,抵達目的地後就對柯女潑灑汽油,接着還拿出預藏的打火機企圖點火,結果對方掙扎用力搶下丟進水溝,柯女後來逃進旁邊一家日本料理店,但他不死心將柯女拉出店門外,旁邊正在用餐民衆見狀趕緊報警

監視器拍下柯姓女子被潑汽油後,死命掙扎。(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李男被逮捕後供稱說,自己跟柯女分手後罹患憂鬱症,多年來始終無法釋懷,這次約見面只想瞭解當年分手原因,後來會拿汽油潑灑柯女只是想要泄憤,拿出打火機只是想嚇對方,並沒有要致人於死的想法。對於李男行爲,柯女則是相當不解說,李男在談話過程完全沒有異狀,而且之前也不曾出現在她住家附近。

臺北地檢署後來對李男展開偵訊,認爲李男涉嫌恐嚇重罪,而且恐有再犯之虞,因此向法院聲押獲准,沒想到李男因此企圖吞藥自殺,所幸被及時發現送醫洗胃救回一命。檢方調查,李男事發當天情緒不穩,而且沒有說要殺害柯女,後來也沒有點燃汽油,因此依恐嚇、強制、傷害罪嫌起訴李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