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 清晨跳舞聲響過大恐受罰
爲維護民衆生活環境安寧,環保署修正發佈「噪音管制標準」,增修內容爲加嚴噪音管制區內工程、場所及設施噪音管制標準值;與民衆息息相關的是,常在清晨間跳舞運動的人,在使用擴音器時,必須注意音量。
▲管制噪音 清晨跳舞聲響過大恐受罰(圖/健康醫療網提供)
環保署空保處長謝燕儒指出,近年來噪音陳情案件居高不下,爲各類公害陳情件數第1名,高達5萬多件,但其中9成以上案件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或無法量測,實際稽查處分率僅約8%,顯示噪音管制標準與民衆感受有落差。
此外,噪音重複陳情案件近年來迅速成長,顯示仍有噪音源經過噪音檢測或限期改善複查後,雖然符合標準,但實質上仍影響民衆生活安寧,造成噪音陳情案件數不斷增加。
爲此,環保署認爲,必要針對時段區分、評定方式及噪音管制標準值檢討修正。
謝燕儒表示,這次噪音管制標準主要針對噪音管制標準值,加嚴位於第1類至第3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場)、娛樂、營業場所及營建工程各時段低頻噪音管制標準值3分貝。
謝燕儒說明,在調整噪音管制區時段部分,第1、2類噪音管制區(住宅、文教風景區),晚上管制開始時間從原晚上8時提前到晚上7時,夜間結束時間從清晨6時延後至上午7時;第3、4類噪音管制區(住商混合和工業區爲主),晚上管制開始時間從晚上8時提前到晚上7時。
此外,新規定更是加嚴噪音管制標準,謝燕儒指出,過去噪音陳情案以住商混合區第2、3類管制區陳情案件數最多,這次也加嚴工廠、娛樂場所、營建工程等噪音標準3分貝。
例如,上午6時20分量測早晨做操運動的擴音器爲58分貝,原本符合第2類日間標準60分貝,未來稽查,若設施音量不變,因時段調整後,加上第2類加嚴3分貝,夜間標準值爲42分貝,量測結果就會超過管制值,需限期改善。
資料來源: healthnew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