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工會談判力 北市團體協約輔導服務開放申請
北市勞動局團體協約輔導服務開放申請了!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工會都可以向勞動局申請簽訂團體協約的輔導服務,增強與事業單位協商的溝通技巧,提高團體協約簽訂的機會。
勞動局局長陳信瑜表示,團體協約是工會向事業單位爭取勞工更佳待遇的協商機制,也是工會的重要任務之一。但多數工會在協商過程中,往往必需耗費極大的人力及資源,實務上時常碰到僱主勸阻工會提出團體協約的要求,或有拖延協商、婉拒提供協商資料等違反誠信協商行爲,然而,團體協約不僅是規範勞動生活的法律框架,更伴隨着促進勞資關係的和諧及穩定企業經營環境的重要依據。
爲保障勞工團結權與集體協商權,落實團體協商機制,促進團體協約簽訂,增進勞工勞動條件及福祉,勞動局乃於109年度特訂定「輔導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實施計劃」,針對轄內未曾簽訂團體協約或簽訂之團體協約已逾期未在簽約之企業工會,以及具團體協約之協商資格之產(職)業工會,勞動局透過專案追蹤輔導、專家輔導團及教育訓練課程等機制來加強工會了解團體協商之進行程序,並增強工會團體協商的溝通與技巧能力,一方面提升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之意願,另一方面鼓勵勞工透過集體力量與僱主協商維護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