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貸19億 科技老闆等4人起訴

新北市連翊科技、聯智興業陳姓負責人,涉嫌與公司邱姓財務主管僞造不實進銷貨憑證,向三家銀行詐貸逾十九億元。 示意圖。圖/AI生成

新北市連翊科技、聯智興業陳姓負責人,涉嫌與公司邱姓財務主管僞造不實進銷貨憑證,向三家銀行詐貸逾十九億元,又透過邱女兩名友人提供人頭浮報薪資逾兩億元,逃漏稅三千五百萬餘元;新北地檢署依僞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起訴四人。

檢調查出,陳男經營連翊、聯智,另實際掌控兩家境外公司,作爲與連翊、聯智買賣伺服器及相關電子產品交易對象。陳、邱二人涉嫌在二○一○至二○二○年間,僞造兩境外公司不實採購單及商業發票,製造向連翊、聯智頻繁進銷貨假象,再向三家銀行申辦出口前、進口融資及短期擔保放款共四○九次,總詐貸金額十九億一四八九萬餘元。

二人坦承以真實訂單墊高一點二至一點五倍出售價款,及憑空製作假訂單兩種方式美化公司財報,二○一四至二○一九年間共虛增公司五億三四四七萬餘元營業額,且未告知銀行爲關係人交易。

陳男另透過邱女在保險業任職的梁姓及洪姓友人提供四三五名人頭;邱女也提供十三親友作人頭,供陳男浮報薪資,每位人頭每年虛報數萬元至上百萬薪資所得。

經查連翊二○一三至二○一九年浮報人頭員工五五一人次,不實薪資一億五九四二萬餘元;聯智二○一五至二○一九年浮報人頭員工一七九人次,虛報薪資五○一○萬餘元;兩公司藉此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三五六一萬餘元。

樑、洪二人每提供一位人頭抽傭五百到一千元,另可獲浮報薪資百分之五作報酬;另轉交陳、邱二人每年支付百分之五浮報薪資給每位人頭,作爲個人綜合所得稅補貼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