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教育部130萬獎學金 留美博士生僅罰15萬
教育部爲培育頂尖科技人才、鼓勵學生海外留學,設置「尖端科技人才培育」獎學金,每年甄選30名到海外攻讀博士學位,補助3年、每年4.2萬美元(約合臺幣130萬)的獎學金。但日前卻傳出留學美國芝加哥大學的黃姓學生,在「時間點非常奇怪」的學期中提出轉學,導致輟學的事實曝光,還傳出僞造註冊證明與成績單詐領獎學金。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楊淑雅科長表示,黃姓學生申請的是102~104年度的獎學金,實際領取時間是103下半年到106上半年爲止,第一年的時候沒有任何問題,但第二年因爲成績不是很理想,就在104年1月23日時輟學;然而爲了繼續領取獎學金,竟然僞造芝加哥大學的註冊證明及成績單,教育部第一時間發現並沒有發現,不過「學生在領取獎學金之前,會籤契約跟切結書,所以他們都很清楚自己要負的責任。」
楊淑雅表示,這次是因爲黃姓學生在繳了註冊證明之後,突然提出要轉學,但教育部覺得「時間點非常奇怪」,因此向芝加哥大學查證,才發覺黃生早已輟學,於是向臺北地檢署告發詐欺及僞造文書,檢方在介入調查之後認爲黃生已經坦承犯行、也將獎學金歸還教育部,只給黃生緩起訴,期限2年,並繳15萬處分金。
教育部每年核發獎學金的時候,都會要求學生提出當學期成績及註冊證明做審查,並請國際司的人員確認學生的學習情形。楊淑雅說,這樣做不是爲了防止舞弊,而是鼓勵、照顧在海外的留學生,畢竟是國家培育的人才,如果有問題,盡力協助是本分。這次的詐領是個案,不會「因爲這樣就懷疑學生,之後還是希望大家可以多多去海外求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