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瞎掰沒交往只是想離婚 偷腥同居女同事!2人挨告慘了
渣男瞎掰沒交往只是想離婚,偷腥同居女同事,人妻怒告2人求償6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指控丈夫阿國(均化名),在2011年11月起,就與女同事歡歡(化名)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2人還在歡歡的住處同居迄今,不滿2人所爲已侵害她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且已達情節重大程度,對她造成精神重大損害,因此憤而對2人提告,請求連帶賠償60萬元。
法院審理,阿國辯稱,他並未與其他女子交往,僅是單純想與小萱離婚,纔會說有外遇對象,他與歡歡並不熟識,小萱以此認爲他有逾越正常男女交往關係,實在是純屬誤會。歡歡則表示,她早已與阿國斷絕聯繫,並未侵害小萱的配偶權。退步言之,縱然認爲她有侵害配偶權的事實,但是小萱請求的賠償金額過高。
法官檢視阿國與歡歡的對話,阿國:「老婆睡了嗎?」、歡歡:「你在哪?她怎麼樣了?」、阿國:「在外面。」、歡歡:「你被趕出來?」阿國:「嗯?」、歡歡:「那你現在要去哪?」、阿國:「去找妳。」、歡歡:「我在XXX,你晚上要睡哪?你們沒好好安撫她嗎?」、阿國:「怎麼安撫,她很生氣、很難過。」、歡歡:「如果你要回到她身邊,一定要跟我切斷,不然她很難接受。」
阿國:「我跟她說對不起,也對不起妳。」、歡歡:「你現在除了安撫她,跟我斷了,還能怎樣?你沒有對不起我,是我不該招惹你的。」、阿國:「妳斷得了嗎?妳沒愛我嗎?」、歡歡:「我斷不了也得斷不是。」、阿國:「是嗎?妳做得到嗎?」、歡歡:「我愛你,可是她知道了我能怎辦」。
法官認,依據2人的對話,歡歡明知阿國爲有配偶之人,並與阿國有不當男女交往行爲,顯見阿國辯稱並未與其他女子交往,只是爲了要達到離婚目的,纔會向小萱坦承有外遇對象,此番辯解並不足採信。
法官審酌,小萱與阿國婚姻關係已經超過20年,因爲阿國與歡歡的不正常往來行爲,導致小萱身心受創並且精神痛苦。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2人賠償精神慰撫金,以40萬元爲適當,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