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用公帑 長治鄉長古佳川涉貪遭起訴

屏東長治鄉長古佳川涉嫌貪污,遭檢方起訴。(翻攝古佳川臉書/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涉嫌貪污在押,案經追查後,發現他疑似透過不實覈銷詐取5萬8000元,買張惠妹演唱會紀念品、替父親辦生日宴等,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古及其張姓特助,當中張已繳回犯罪所得。

屏檢指出,古佳川從2018年擔任長治鄉長後,涉嫌在2020年至2021年間與原爲財行課課員的張姓特助,聯手透過不實覈銷詐取公款支應私人開銷,今年3月經搜索後,古佳川遭屏東地院裁準羈押禁見。

檢方調查,古佳川在2020年5月24、5月26日、12月13日,並未實際前往某餐廳消費,卻指使張姓特助事先取得空白收據以不實覈銷,另2021年1月7日,古在某餐廳爲父親辦生日宴會,這場費用以及之後多次爲家人辦生日會的錢,還有購買張惠妹跨年演唱會紀念品、委任律師的律師費等私人開銷,都以「鄉長先行代墊付」的方式不實覈銷詐領公款,總計5萬8000餘元。

據悉,檢方起初調查時,初步懷疑古佳川透過不實覈銷詐取至少10餘萬公款,對此,檢方表示,古佳川辯稱很多都是公務行程或紅包支出的費用,只是忘記取得收據而已,並無不法,但他辯稱的項目金額約10萬5000元,與檢方當時初估的差不多。

案經檢方偵結後,認古、張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以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等罪嫌,對2人提起公訴,當中張已於偵查中繳回犯罪所得,古則於移審後經法院裁定繼續羈押。

古佳川在3月底遭羈押禁見後,縣府火速依地方制度法82條第2項規定指派許重慶代理鄉長,期許長治鄉在許重慶的代理帶領下,維持鄉務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