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139縣道測速照相一週取締564件 最高超速62公里

彰化縣道139線大彰路20K處新設固定式測速照相杆,6日正式啓用開拍,截至11日爲止,短短6天就取締564件超速違規,其中1輛自小客車被拍到車速高達102公里,超速62公里,等同危險駕駛。(彰化縣警察局提供/謝瓊雲彰化報導

彰化139線大彰路速限40公里,警方設置固定測速杆,盼以密集式取締,降低超速違規與車禍事故發生率。(彰化縣警察局提供/謝瓊雲彰化傳真)

限速40公里竟超速達60多公里;彰化縣警局爲減少彰139縣道事故發生率,將行車速限降低至40公里,並新設固定式測速照相杆,6日啓用以來,短短6天就取締564件超速違規,其中一件超速62公里,將可依法開罰8000元並吊扣牌照3至6個月。

爲了改變139線「死亡彎道」污名,去年10月彰化縣警局針對19公里至23公里路段,限速調降至40公里,並設置固定測速杆,今年於20K彎道處再增設1支,目前雙向各有1支測速照相杆,針對多彎道之易肇事路段,以密集式加強取締超速違規,盼汽機車用路人減速慢行,藉此降低彎道事故率

警方統計,新設測速杆通過驗收後,於清明連價結束後啓用,自6日起至11日,已取締超速違規達564件;其中,一輛白色自小客車,被拍照的車速高達102公里,將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危險駕車」舉發,可處新臺幣6000元至2萬4000元罰緩,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

交通隊長林世明表示,近一週內取締件數驚人,顯見仍有多數駕駛人仍無視速限規定超速行駛,輕忽超速可能帶來肇事危險;139縣道交通事故主要肇因爲超速違規與壓車等不當駕駛行爲,取締處罰並不是目的,最終仍是希望駕駛人都能遵守規定、依速限行駛,落實交通安全爲首要目標

交通隊組長汪振豪說,目前全縣總計有64處測速杆,其中139線大彰路19至23公里處共設置2支測速杆,設置地點均依規定公佈於警政署及警察局官網。一般道路超速將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處1200元至2400元罰鍰、闖紅燈部分處1800元至5400元罰鍰。

另外,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者,已構成危險駕駛,則依同法規第43條裁罰,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緩,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