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博雅投票前還拜票 綠批:帶頭違法
中選會被提名人張博雅、劉義周3日在立法院行使同意權之前,拜會國民黨團會議。民進黨團幹事長高志鵬、立委黃偉哲召開記者會痛批,中選會依法獨立於黨派之外、執掌全國選舉業務,卻公然違法在投票日拉票,「提出最嚴厲的譴責」。
民進黨團幹事長高志鵬表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中選會被提名人張博雅、劉義周卻在立法院投票前拜會國民黨團,「未來怎麼要求其他候選人遵守選罷法?」
▲民進黨團幹事長高志鵬、立委黃偉哲3日召開記者會,認爲張博雅拉票不合規定。(圖/記者賴映秀攝)
高志鵬說,中選會退件「憲法113聯盟」繳交的罷免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聯署書1008件,以及迅速處理立法院長王金平黨籍案,「都是爲了討好執政黨」,中選會已經沒有任何風骨可言,民進黨團將會全力監督中選會。
綠委黃偉哲指出,先前中選會向立法院放話,如果不行使同意權將會讓2014年七合一大選無法舉行,但實際上並不是如此。張博雅投票前拜會國民黨團,「中選會人事同意權等同選舉」,違法事實明確,「中選會公信力還有嗎?」。他認爲,未來中選會應該要求2名當事人道歉或進行處分。
29日立法院會上,國民黨團表決通過《選罷法》罷免條件修正草案從內政委員會抽出、直接逕付二讀。根據現行規定,公職罷免提案人、連署人皆只須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但公民連署罷免仍然相當困難;修法後罷免須再附連署人身分證影本、切結書。
黃偉哲表示,國民黨爲特定立委護航,「現在詐騙橫行,身分證影本難以取得」,加強罷免難度,也有泄漏個資的風險,「讓人民只能選,不能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