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收到1千遭控詐欺 網紅陳沂發文評論又挨告妨害名譽獲不起訴
去年,男子陳愷網購匯款至賣家指定帳戶後,未收到商品,經查發現該帳戶是網紅陳沂的公司帳戶,提告陳沂涉犯詐欺罪。陳沂事後在網路發文、拍影片評論此事,陳愷對此提告陳沂及留言的葉姓網友涉犯妨害名譽。臺北地檢署今偵結,認定陳沂、葉姓網友無妨害名譽犯意,處分不起訴。
事件源於,去年,陳愷上網買中古手機,賣家要求他將2000多元分別匯到兩個戶頭,陳愷後來遲遲未收到手機,賣家關閉臉書社團,陳愷赴警局報案,發現兩個帳戶分別是陳沂的「快樂冠軍」公司帳戶及團購主「麻醫」邱豑慶的公司帳戶。
去年10月間,陳沂在臉書發文,指出公司帳戶「快樂冠軍」收到1千元匯款,但因金流往來衆多,直到她收到警局通知因涉嫌詐欺須做筆錄,查看存摺才知道有這筆匯款。事後該案獲不起訴處分。
陳沂認爲自己遭陳愷陷害,於去年10月底臉書發文指出「做這件事的人⋯⋯目的是希望讓我們的公司帳戶被凍結⋯⋯又迫不及待把消息放給馮語婷,顯然是想要帶風向說我涉嫌詐欺」,葉姓網友則在貼文下留言「側翼的抹黑手法就是這麼拙劣,要搞共產黨的批鬥,卻學得像低配版」;同年11月間,陳沂再於YouTube發佈影片,指摘挨告詐欺案是遭陳愷故意陷害。
對此,陳愷提告陳沂涉犯加重誹謗,另提告葉姓網友涉犯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等罪。
檢方指出,陳沂、葉姓網友均堅決否認有妨害名譽犯行。陳沂辯稱,她在網路上說自己遇到被告詐欺,後來陳愷出庭也自願在媒體曝光;葉姓網友則辯稱,他是迴應陳沂遭人攻擊事件,非迴應陳愷,也不認識對方。
檢方認定,陳沂及葉姓網友所辯尚非無據,堪予採信,難僅憑陳愷單一指訴,認定兩人有妨害名譽犯嫌,查無其他積極證據,因罪嫌不足,全案處分不起訴。
網紅陳沂(中)遭男子陳愷提告涉嫌妨害名譽。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男子陳愷(中)提告網紅陳沂涉嫌妨害名譽。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