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風場航道爭議 航港局:漁船無需提早8小時報到

有關漁民表示「漁船進入航道需於8小時前預報」部分,航港局澄清,本國籍漁船進入彰化風場航道無須預報,僅需於進入航道前以漁船的無線電設備向本局離岸風場航道VTS中心報到,即可進入;其目的即是減少漁民進入航道時的作業程序,以儘量便民爲考量,同時由VTS中心向航道內的商船廣播周知,使航道的船舶接收到漁船行經航道的資訊,並加強瞭望,避免漁船因穿越交通密集之南北向巷道,造成狹窄水道中因緊急避讓衍生海事案件,非爲管制漁民使用航道。

彰化風場航道長22浬系因應離岸風場範圍,寬度9浬系考量每年約有3萬艘船舶通過該海域之交通量,並考量大型船舶航行所需水深及近岸漁業作業需要,劃設於東、西側風場之間,另爲兼顧漁船航行安全及漁業需要,航港局於109年拜會各地區漁會及辦理蘇澳、基隆、臺中、彰化及澎湖等6場次漁民說明會,取得「南北向巷道及分隔區禁止捕魚;東西側緩衝區原則不鼓勵」之共識,並考量商船與漁船大小、航行樣態與航速差異,爰採分流方式,僅航道中間之南北巷道與中央分隔帶5浬寬之海域,請漁船於橫向穿越時,通報VTS並避免於該範圍內南、北向航行。

爲利漁民朋友確實瞭解彰化風場航道航行安全注意事項,航港局未來將持續會同相關單位持續向漁民宣導溝通,期能在「永續綠能」、「便利漁民」及「航行安全」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