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藍營戰將貪污1208萬!當鎮長「10天圖利1.9億」 藏錢手法曝

▲捲入土地案,阮厚爵遭羈押禁見。(圖/翻攝自阮厚爵臉書)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前和美鎮長阮厚爵素有藍營戰將封號,卻捲入一宗祭祀公業土地案,今年5月間遭到檢方聲押,今依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嫌提起公訴,檢方查出他4年前涉嫌圖利某祭祀公業派下成員收賄1208萬餘元,逃漏稅301萬餘元,藏錢手法也跟着曝光。而阮移審地院後,因否認涉貪,法官認定有勾串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彰化地檢署今日晚間針對阮厚爵涉貪案發新聞稿對外說明,阮厚爵擔任前和美鎮鎮長期間,當時「謝XX祭祀公業設立登記及核發派下全員」謝等8人自2005年間起和美鎮公所申請核發派下全員證明書,因發生派下權之爭,謝等8人曾向法院提起謝等36人派下權不存在,嗣經法院判決確定。

謝等8人於2011年間再提出申請核發派下全員證明書,仍因未符法律規定,受阻十餘年未果,找來賴、陳2 人協助。賴、陳2人於2018年間起至2020年6月初,多次前往公所及服務處,向阮告知「如果你儘快讓謝XX祭祀公業設立及派下全員證明書核發之申請案順利且迅速通過,我們會給你利頭,金額是我們可獲得報酬的3成」。

阮多次直接或間接指示民政課陳姓承辦人儘速辦理賴提出的申請案,竟未經公告30日程序,使因法律規定受阻15年後,得以於申請後短短10日內即獲得公所核發,並於2010年9月22日以總價金爲1億9912萬元之代價,將土地賣給建商,並依約定分配比例分給派下員謝等8人。

檢方偵辦,阮爲隱匿賄款流向,於2020年10月14日某時許,指示行賄者賴先將363萬元款項匯入姚姓司機的金融帳戶,並在服務處等地,分別將64萬元現金、781萬2000元支票交由姚轉交阮,合計共1208萬2000元。收到賄款後,除由阮自行使用外,部分藏放在其住處、保險箱、部分用於買賣股票之用,逃漏所得稅款301萬餘元,涉有洗錢及違反稅捐稽徵法等犯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