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里長赴陸旅遊被檢舉「遭中方介選」 被檢方調查聲押

據瞭解,國民黨籍的何吉盛,是連任3屆的里長,也曾任國民黨21全黨代表、彰化縣村裡長聯合服務總會長,其遭調查家屬錯愕,表示去中國大陸旅遊已經很長一段時間,不懂爲何現在才偵辦,對於是否受招待家屬則表示不清楚。(示意圖/本報系資料照)

大選倒數,日前才傳出大陸招待300多位彰化的村裡長至當地旅遊,傳出有「被介選」的疑慮,其中日前同赴大陸旅遊的和美鎮糖友里長何吉盛,被檢舉招待,彰化檢方獲報主動偵辦,共帶回22位相關民衆到案,其中何因觸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反滲透法》,有湮滅、僞造證據及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訊問完皆請回。

據瞭解,國民黨籍的何吉盛,是連任3屆的里長,也曾任國民黨21全黨代表、彰化縣村裡長聯合服務總會長,其遭調查家屬錯愕,表示去中國大陸旅遊已經很長一段時間,不懂爲何現在才偵辦,對於是否受招待家屬則表示不清楚。

彰化地檢署表示,何等人涉嫌違反《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案件,11日持搜索票搜索3處,並通知相關人員共22名到案說明。經檢察官指揮執行搜索、扣押及訊問後,何姓被告部分,檢察官認其涉犯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1項投票行賄、違反《反滲透法》第4條、第7條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僞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彰化地檢署呼籲,《反滲透法》已於2020年1月17日施行,其中第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爲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3條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5條各款行爲,違反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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