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 男騙7少女拍私密片 判5年半

彰化石姓男子誘騙7名少女自拍裸照、私密照,猥褻其中1人,性交得逞,被判刑5年6月。(葉靜美攝)

彰化縣石姓男子藉由網路遊戲網站認識年僅10多歲7名少女,誘騙自拍裸照或私密處傳給他觀看,其中1名15歲少女更被誘約至汽車旅館猥褻、性交得逞,彰化地院日前審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石男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石男自2021年5月至隔年6月間,透過網路認識7名年僅10歲至17歲的少女,誘騙少女自拍裸體照甚至私密處照片,以LINE傳送給他觀看。石男更於2022年約其中1名15歲少女至桃園市某汽車旅館後,撫摸少女私密處並性交得逞,且全程錄影。

1名11歲少女的母親因察覺女兒言行有異後報警,整起事件才曝光,石男在檢方偵查、法院審理過程中,均對犯行坦承不諱,並與其中2名少女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解,也已依調解內容給付賠償完畢。

法院判決指出,石男所犯諸罪行爲態樣類似、時間間隔不長,都是侵害未成年人性隱私自主法益,罪質雷同,依引誘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罪及一罪一罰,各判1年8月至3年4月有期徒刑,觸犯製造少年爲性交之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1年4月,合併應執行5年6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