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警月收色情業者2-6萬元 聲押禁見獲准
▲劉姓巡佐(穿黑衣)涉嫌包庇色情行業,晚間被收押。(圖/議員賴清美提供,以下同)
和美警分局大霞派出所劉姓巡佐疑似投資理容院涉貪遭檢舉,廉政署、彰化縣調站鎖定後,26日上午10時30分許,搜索劉姓巡佐辦公桌櫃及租屋處,並查扣相關物證,因觸犯貪污治罪條例,被檢調帶回約談,認爲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及逃亡之虞,於27日下午向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夜間8時45分許裁準羈押。
彰化地檢署獲報,大霞派出所劉姓員警疑有包庇色情業者及收受賄賂情事,特指派檢察官莊佳瑋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偵辦。於26日時機成熟,檢察官莊佳瑋、林士富、蔡勝浩指揮彰化縣調查站及本署專案組檢察事務官,搜索劉姓員警及色情業者之住所、辦公處所、營業場所等處,並傳喚、拘提相關人等到案說明。
經警檢調查發現,劉姓員警利用職務機會,將警方擴大臨檢勤務之時間及對象,事先向長期配合的2家色情業者通風報信,使之得以規避查緝,並以插乾股方式朋分盈餘,做爲包庇之對價,而收受色情業者交付之賄賂,每月2、3萬元至5、6萬元不等。
▲劉姓巡佐涉嫌插乾股投資理容院,縣議員賴清美在臉書說去年就給過機會。(圖/翻攝賴清美臉書)
檢察官訊問後,認劉姓員警涉犯刑法第231條第1項及第2項之公務員包庇他人犯圖利容留性交及猥褻等罪嫌、貪污治罪條例第7條、第4條第1項第5款之有調查職務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及逃亡之虞,於27日下午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察官莊佳瑋親自蒞庭,法院於夜間8時45分許裁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