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案 北檢傳喚兆豐副總經理樑美琪等3人
兆豐金副總樑美琪。(黃世麒攝)
臺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行紐約分行疑涉洗錢案,今天以證人身分傳喚兆豐副總經理樑美琪、法遵會主管陳天祿、企劃處處長莊瑞中3人釐清案情,樑、陳、莊3人均否認洗錢,檢方訊後請回樑、陳,莊仍在訊問中。
兆豐銀紐約分行因違反美方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案,遭紐約州金融服務管理局(DFS)及相關國際網站蒐集與本案有關之資訊,重罰兆豐銀紐約分行1.8億美金。北檢認爲,全案共有內控缺失在內等7大缺失,已分案偵辦。
檢方日前已傳喚兆豐銀前董事長蔡友才、現任董事長徐光曦後,將蔡限制出境、出海,昨天傳喚已請辭的兆豐銀前總經理吳漢卿,今天再以證人身分傳喚兆豐副總經理樑美琪、法遵會主管陳天祿、企劃處處長莊瑞中;全案是否有違反金控法、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尚待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