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股份:未按承諾向股東實施現金分紅被浙江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6月16日,兆豐股份公告,公司未按承諾向股東實施現金分紅,被浙江證監局出具警示函。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編輯 王進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