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證監會發布關於對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證監會發現該公司存在部分項目質控對項目風險、盡調底稿把關不嚴,內核意見跟蹤落實不到位,部分項目發行保薦工作報告未完整披露內控關注問題,上述情況違反了《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指引》第五十七條、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依據《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證監會決定對該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證監會網站)
相關資訊
- ▣ 證監會對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 四川證監局對川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 證監會對中德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 ▣ 廣東證監局對國信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 黑龍江證監局:對大通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 證監會:對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
- ▣ 證監會:對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
- ▣ 浙江證監局:對杭州悅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 深圳證監局對正威私募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合規內控存在問題 深圳證監局對國信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 深圳證監局:對正威私募、李俐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 浙江證監局對華誼兄弟王忠軍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 證監會:對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
- ▣ 基金|深圳證監局對千峰基金、郭凱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 深圳證監局:對賽金投資及劉冰雲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 北京證監局:對寇玥等20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 ▣ 深圳證監局對前海長富基金、王長富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 浙江證監局對利爾達及相關責任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 廈門證監局:對世紀證券廈門分公司出具警示函
- ▣ 重慶證監局對西南證券出具警示函
- ▣ 深圳證監局對國信證券出具警示函
- ▣ 廣東證監局對國信證券出具警示函
- ▣ 深圳證監局:對深圳中青寶互動網絡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
- ▣ 視源股份監事被廣東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 ▣ 中信證券、東莞證券被廣東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 ▣ 北京證監局對中金公司出具警示函:多名員工曾買賣股票、出借個人證券賬戶
- ▣ 兆豐股份:公司未按承諾向股東實施現金分紅 被浙江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 ▣ 安徽證監局:對徽商期貨有限責任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
- ▣ 廣東證監局:對廣東華鐵通達高鐵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宣瑞國採取責令改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