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領域迎來首部公平競爭審查部門規章

國家發展改革委2日發佈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近日聯合印發《招標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規則》,首次爲招投標領域出臺政策措施列明“負面清單”。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規則是招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的首部部門規章,從規範地方政府招標投標政策制定活動角度,明確要求相關政策出臺前應進行公平競爭審查;未經公平競爭審查或者經審查存在排除、限制競爭情形的,不得出臺有關政策措施,着力從源頭上減少招標投標領域排斥、限制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

規則緊密結合招標投標市場特點和關切,研究提出針對性舉措,共5章22條,主要包括招標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的總則、審查標準、審查機制、監督管理和附則等內容。

在審查標準方面,規則針對招標投標實踐中易發常見的各類不合理限制,提出7個方面40餘項具體審查標準,規定了審查具體要求,重點解決資格預審、評標方法、評標標準、定標標準、信用評價、保證金收取等方面的交易壁壘。

在審查機制方面,規則明確了政策制定機關開展公平競爭審查的工作機制、工作流程、審查結論等內容,強調政策措施應當在提請審議或者報批前完成公平競爭審查,並應當在審查過程中以適當方式聽取有關經營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等意見。

爲更好監督管理,規則要求相關部門定期開展政策措施評估清理,建立招標投標市場壁壘線索徵集機制,動態清理廢止各類有違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切實推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落地見效。

爲壓實責任主體,規則明確政策制定機關應當建立本機關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機制,確定專門機構負責審查工作;涉及多個部門的,由牽頭部門進行審查,並出具書面審查結論。

據介紹,規則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來源 新華網(記者 嚴賦憬 陳煒偉)

責任編輯 呂世成

責任校對 袁熙

主編 嚴雲

終審 編委 李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