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根好貴! 上國道放雙手啃玉米 1萬8000元沒了

男國道上邊吃玉米邊開車,遭國道警察攔下開罰,他不服提訴訟仍遭法官駁回。(示意圖/shutterstock)

陳姓男子去年開車在國道上,邊開車邊啃玉米,雙手未握着方向盤,警方攔停舉發,他遭罰1萬8000元,陳不服提告請求撤銷罰款,臺北地院一審認定他確實違規、駁回請求,他不服提上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二審駁回確定。

去年12月陳男遭國道警察巡邏發現,雙手沒有握住方向盤,反而拿着玉米,員警目睹他的行爲後,認定他有「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車」違規行爲,當場攔停舉發,並移送臺北市交通裁決所處理,他遭罰1萬8000元。

陳男不服提行政訴訟,辯稱他車子未搭載自動駕駛功能,不能在雙手放開的情況下,在速限內於同一車道前進,他沒有長時間未將手放在方向盤上,請求撤罰,一審及二審都認定他違規事實明確,駁回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