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普陀稠州村鎮銀行、浙江岱山稠州村鎮銀行獲批解散
東方資訊消息,6月2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披露,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同意解散浙江舟山普陀稠州村鎮銀行、浙江岱山稠州村鎮銀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同時要求,上述兩家村鎮銀行自收到批覆之日起,應立即停止一切業務活動,將金融許可證上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舟山監管分局,在15日內成立清算組並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舟山監管分局報送清算組成立文件。清算組要按方案清理資產和分配剩餘財產,妥善安置人員,確保解散工作平穩進行。
批覆顯示,清算組應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浙江舟山普陀稠州村鎮銀行和浙江岱山稠州村鎮銀行進行審計,自停止經營活動90日內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舟山監管分局提交審計報告。清算組應按規定要求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舟山監管分局報送銷戶情況明細、貸款情況明細、貸款回收、資產處置和債務清償等情況報表和報告,直至清算終止。
此外,清算組應在清算終止10日內將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賬冊報送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舟山監管分局。清算組應在清算終止後,及時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註銷登記,並按規定進行公告。在註銷登記後10日內,將註銷登記手續複印件、註銷登記公告複印件報送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舟山監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