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沒喝!派出所長開車撞傷騎士 酒測爲何有反應?
臺中市第三警分局合作派出所所長李參民27日上午開巡邏車前往分局洽公,途中與騎機車的林男在建國南路三段、正義街口發生碰撞。(民衆提供/陳淑芬臺中傳真)
臺中市第三警分局合作派出所所長李參民27日上午開巡邏車到分局洽公,與騎機車的林男在正義街口發生碰撞,林男受擦傷、李經酒測值爲0.03毫克,雖未超標,但經「金雞獨立」等測試觀察均過關。令人不解的是,李稱並未喝酒,但酒測值爲何破零?李說,可能吃完早餐使用漱口水,纔會出現微量酒測數值。
54歲李參民27日上午8時22分開巡邏車要前往三分局洽公,途中由正義街右轉,往建國南路三段方向行駛,與同向行駛的22歲林姓騎士,在路口發生車禍,林輕微擦傷,經包紮未就醫;李未受傷。
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獲報,到場依事故程序處理,李的酒精濃度呼氣酒測值爲0.03毫克,未超過《刑法》規定的0.15毫克以上的移送標準;警方也不敢疏忽,再測「直線來回」、「金雞獨立」、「畫同心圓」等項目,李均過關,確認他能安全駕駛,才放行。
令人不解的是,李表示,他並未喝酒;現場警方在李身上沒聞到酒味、臉色也看不出有酒容。但爲何酒測值會破零?李指出,可能是他當天早上吃完早餐後,用了漱口水漱口導致。
警方表示,李酒測值並未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且未發現有明顯重大誤差,依規定不得實施二次酒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