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宮都怒了!小三「拒絕驗DNA」 兒子都生了...卻告不了
▲由於無法強制包租公與男嬰採驗DNA,且被告女也拒絕做比對,所以於刑事部分並無法認定2人涉通姦犯嫌。(示意圖/pixabay)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一名包租婆帶着警察到出租處「抓猴」,當場看見丈夫只穿內褲與衣衫不整且懷抱男嬰的女子共處一室,包租婆並控告2人通姦。不過,因爲小三拒絕讓男嬰與包租公驗DNA,加上並無其他證據可證明女子與包租公通姦,因此檢方做出不起訴處分。
新竹一對夫妻檔,靠着祖先留下來的房產,過着優渥的包租人生,不過包租公飽暖思淫慾,竟在其中一間出租房內金屋藏嬌,包租婆多年來都不知情,直到2018年6月間,聽到街坊鄰居在談論包租公和29歲的小三懷了個兒子,還共築愛巢在出租處才知道遭到丈夫背叛。
同年10月,包租婆收到密報表示丈夫與小三在租屋處,她馬上帶着警察上門「抓猴」,一打開門,果然看到只穿着內褲的丈夫,而小三則衣衫不整在哄騙哭鬧不休的小孩,包租婆怒告2人通姦。
包租公與小三卻否認通姦,包租公辯稱,小孩不是他的,小三也表示,孩子是與別人一夜情留下來的,非包租公的種。
檢警調查,從錄影畫面看來,包租公僅穿內褲與她共處一室,看似親密,卻只能證明2人互動密切,顯然已非單純房東與房客的關係,有違世俗倫理,可提民事求償責任,但卻無法直接證明2人有通姦事實。
經調查,女子於2018年8月生下男嬰,生父是登記她的前夫,並非包租公,雖然包租婆的小姑也證稱曾包租公說過男嬰是他的兒子,但也是口述,無科學證據可證明,加上無法強制包租公與男嬰採驗DNA,且被告女也拒絕做比對,所以於刑事部分並無法認定2人涉通姦犯嫌,因此做出不起訴處份。
★圖片爲版權照片,由免費圖庫pixabay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臺未經免費圖庫pixabay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