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推進富途控股、老虎證券非法跨境展業整治工作

近年來,富途控股有限公司(簡稱“富途控股”)、UP Fintech Holding Limited (簡稱“老虎證券”)未經我會覈准,面向境內投資者開展跨境證券業務,根據《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其行爲已構成非法經營證券業務。2021年10月15日,我會通過媒體發聲表明監管態度,即此類境外證券經營機構的跨境證券業務不符合《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將依法對此類活動予以規範。2021年11月11日,我會對富途控股、老虎證券高管進行了監管約談,明確了我會監管態度,要求其依法規範面向境內投資者的跨境證券業務。

按照“有效遏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的思路,我會擬要求富途控股、老虎證券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爲進行整改。一是依法取締增量非法業務活動。禁止招攬境內投資者及發展境內新客戶、開立新賬戶。二是妥善處理存量業務。爲維護市場平穩,允許存量境內投資者繼續通過原境外機構開展交易,但禁止境外機構接受違反我國外匯管理規定的增量資金轉入此類投資者賬戶。

我會將責成相關派出機構對富途控股、老虎證券進行現場覈查、督促整改,並視整改情況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