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攜安永 剖析TCFD實務

證交所公司治理部經理黃波莉(左)、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曾於哲(右)共同出席TCFD工作坊,探討上市企業社會責任。圖/安永提供

臺灣證券交易所與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於8月26日共同舉辦第二場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TCFD)工作坊,分享全球及我國企業TCFD導入現況,並解析國際實務案例,期攜手企業提升臺灣市場TCFD導入的涵蓋率與品質

金管會要求上市櫃公司須於年報加強揭露氣候變遷相關資訊後,於今年年初,臺灣證券交易所修正上市公司編制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要求企業應於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揭露氣候相關風險機會治理情況,帶動企業正視氣候相關財務揭露的重要性

於全球資本市場中,由於機構投資人與各國主管機關的重視,至今年2月已有1027家企業與機構簽署支持TCFD(其中26家爲臺灣企業)。根據《2019 EY Global Climate Risk Disclosure Barometer》調查報告(針對全球34個市場、11個產業,共計970家企業於年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及CDP中所揭露之TCFD內容進行分析),全球企業根據TCFD四大核心要素的揭露涵蓋率(Coverage)爲54%、品質(Quality)爲27分(滿分100),對比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針對臺灣市場99家企業分析之結果,涵蓋率達71%、品質則爲29分。

相對於全球企業表現,我國樣本企業針對TCFD四大核心要素的揭露要求符合性的涵蓋率高於全球市場表現,但品質進步空間大。四大要素中最需要加強的爲「風險管理」、「公司治理」、「策略」。

解析國際案例與導入實務,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服務執業會計師曾於哲建議於「風險管理」方面,企業應加強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鑑別與管理流程,明確由上而下各單位權責分工,包含董事會、管理階層及執行團隊;於「公司治理」方面,企業可探討其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呈報與溝通架構的分工、頻率及與整體公司營運策略的連結性;「策略」方面除了廣泛的揭露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外,應重視「時間維度」及「連結氣候情境資訊」,以協助企業更全面、確實的掌握其未來可能面臨的衝擊,進而擬定因應計劃,將風險轉化爲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