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資本額逾20億元上市公司 110年起年報、財報需附英文版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配合金管會「金融發展行動方案」,提升資訊揭露品質、強化英文資訊揭露與國際接軌,循序要求上市公司至112年起全面申報英文版股東會資訊,目前已經執行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將在明年初開始,要求資本額20億上市公司自110年起應申報英文版股東會議事手冊、年報及年度財務報告。
證交所9月30日已公告修正「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相關規定,依資本額或外陸資持股比例條件,分三階段逐步規範上市公司申報英文版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股東會年報及年度財務報告。
第一階段已經實施,108年底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00億元以上或108年召開股東常會時股東名簿記載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30%以上的上市公司,今年召開股東臨時會,仍應申報相關英文版資訊。
第二階段自110年起實施,109年底及110年底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20億元以上,或109年及110年召開股東常會時股東名簿記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30%以上者,分別於110年及111年間應申報前揭英文版資訊。
第三階段自112年起全體上市公司適用申報相關英文版資訊。